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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咨讯】《全球速卖通平台规则(卖家规则)》 更新通知 ​

2019年07月31日 18:56:08

尊敬的速卖通卖家:

        为了更好地促进行业发展,保障用户利益,全球速卖通对《全球速卖通平台规则(卖家规则)》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新,请卖家朋友仔细阅读并请知悉:

 

编号

修改条款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1

基础规则-第一章 卖家基本义务,第六条

第六条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发布商品应如实描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TradeManager(或“贸易通”)等所有平台提供的渠道中,向买家就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不作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第六条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发布商品应如实描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站内信、速卖通通信系统等所有平台提供的渠道中,向买家就自己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对物流、售后、保险等服务的方式、价格,商品的基本属性、功能、包装、成色、价格等等,不应作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2

基础规则-第一章 卖家基本义务,第八条

第八条 卖家不遵守本章约定,严重违反卖家基本义务,全球速卖通保留依照本规则进行市场管理的权利。情节恶劣的,全球速卖通有权立即清退卖家。

第八条 卖家不遵守本章约定,严重违反卖家基本义务,全球速卖通保留依照本规则进行市场管理的权利。基于维护市场良好持续、保障买家权益的目的,全球速卖通有权进行商品品质抽检及真假鉴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自购或从消费者处获取,通过独立第三方质检机构或品牌权利人进行鉴定、指令合作物流公司协助抽检等);在速卖通不定时地检查卖家出售商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是否为真实,卖家有义务保留并出示相关商品合法进货来源的凭证。对于速卖通有理由认为检查结果不良,或卖家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速卖通有权对卖家或店铺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分、删除商品、关闭店铺、限制其他技术服务等。

3

基础规则-第二章 交易-第七节 物流,第三十七条-发货物流方式(一)

第三十七条 发货物流方式

(一) 卖家可自主选择发货采用的物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菜鸟平台的线上物流服务商、菜鸟无忧物流或其他的线下物流方式。但向部分国家发货平台有特殊规定的,卖家应按照该规定进行。

第三十七条 发货物流方式

(一) 基于平台的物流政策,卖家可自主选择发货采用的物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菜鸟平台的线上物流服务商、菜鸟无忧物流或其他的线下物流方式。但向部分国家发货平台有特殊规定的,卖家应按照该规定进行。无论卖家选择线上或是线下的物流服务,卖家均应向买家准确、全面地披露物流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卖家向买家收取的物流服务费,卖家指定的线下物流服务提供商向买家额外收取的物流费用(如物流服务费、关税、VAT等)等。如果卖家未按前述规定向买家准确披露物流服务的相关信息且买家提起纠纷,那么买家有权撤销交易,且卖家应承担未如实告知部分的全部费用。

4

基础规则-第二章 交易-第七节 物流,第三十八条之一-海外仓申明

新增:

第三十八条之一、海外仓申明

如卖家在欧盟境内(包括现有28个欧盟成员国及未来可能增加的其他成员国,现有欧盟成员国为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克罗地亚、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英国)设有仓库,且存储有在速卖通平台销售的商品(“海外仓”),则卖家应当向全球速卖通进行申明。卖家应在海外仓设立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平台后台-海外仓)向速卖通进行申明;如果卖家违反前述海外仓申明义务,则构成违规,速卖通有权采取违规处理措施、限制卖家将部分或全部商品销往特定国家。如卖家违规对速卖通造成其他损失,速卖通有权按照本规则对卖家采取其他处罚措施,且保留所有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

5

基础规则-第二章 交易-第九节 售后宝服务,第五十条-不适用售后宝的情形

第五十条 不适用售后宝的情形。就本规则下不适用售后宝服务的货不对版纠纷或其他纠纷,仍应由您作为卖家及责任人向买家履行义务、承担相关责任。为进一步澄清,该等不适用售后宝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 买家提起的“未收到货物”或“限时达超时”等物流类纠纷;

(二) 买家因收到货物出现短装、少发或空盒的;

(三) 买家以无理由退货提起的纠纷,该等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买家下错单、买家不再需要订单产品、买家购买了更低价优质的产品等;

(四) 账号处于disable(关闭)状态下的卖家的订单纠纷。为避免歧义,卖家账号无论何种原因进入关闭状态后,其交易的任何订单不再享受售后宝服务。

第五十条 不适用售后宝的情形。就本规则下不适用售后宝服务的货不对版纠纷或其他纠纷,仍应由您作为卖家及责任人向买家履行义务、承担相关责任。为进一步澄清,该等不适用售后宝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 买家提起的“未收到货物”、“限时达超时”或“包裹破损”等物流类纠纷;

(二) 买家因收到货物出现短装、少发或空盒的;

(三) 买家以无理由退货提起的纠纷,该等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买家下错单、买家不再需要订单产品、买家购买了更低价优质的产品等;

(四) 账号处于disable(关闭)状态下的卖家的订单纠纷。为避免歧义,卖家账号无论何种原因进入关闭状态后,其交易的任何订单不再享受售后宝服务。

6

基础规则-第二章 交易-第十节 评价,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商家好评率(Positive   Feedback Ratings)、商品评分和店铺评分(Feedback Score)的计算:

(一) 成交金额低于1美元的订单不计入好评率和商品分数。(成交金额为买家支付金额减去售中的退款金额,不包括售后退款情况);

(二) 补运费/差价、赠品类目、定制化商品等特殊商品的评价不计入好评率和商品分数。   除以上情况之外的评价,都会正常计算商家好评率、商家/商品评分。不论订单金额,都统一为:四星五星+1,三星0,一星和二星-1。

第五十五条 商家好评率(Positive   Feedback Ratings)、商品评分和店铺评分(Feedback Score)的计算:

(一) 您店铺的订单将根据系统自动判断计入好评率和商品分数;

(二) 补运费/差价、赠品类目、定制化商品等特殊商品的评价不计入好评率和商品分数。 除以上情况之外的评价,都会正常计算商家好评率、商家/商品评分。不论订单金额,都统一为:四星五星+1,三星0,一星和二星-1。

7

基础规则-第三章 违规及处罚规则-第一节 违规处理措施,第六十九条(十七)

 

 

 

新增:

(十七)限制卖家销往特定国家,是指限制卖家将商品销往特定国家的处罚措施。

8

基础规则-第三章 违规及处罚规则-第三节 四类违规及处罚,第八十五条之二、不正当营销行为

新增:

二、不正当营销行为

卖家应以合法、合规、合理的方式进行营销。未经买家事先同意,卖家不得通过打扰买家的方式触达买家,包括但不限于以营销为目的发送邮件、拨打电话、发送短信、通过速卖通平台提供的系统服务联系买家。

 

更新后的《全球速卖通平台规则(卖家规则)》将于【2019年8月6日】生效。

后续规则如有调整,平台将在合理期限公示后以公告形式发布,请您关注平台公告及相关通知。

 

全球速卖通

2019/7/30

原文链接https://sell.aliexpress.com/zh/__pc/6zqp7lnJvx.htm